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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et365官方网站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
法律体系,也称为部门法体系,是指一国的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部和谐一致、有机联系的整体。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通常包括下列部门法:宪法、行政法、刑法、民法、商法、经济法、劳动与社会保障法、自然资源与环境保护法、诉讼法。
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2004年3月14日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由于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具有最高法律效力和权威,因此对于宪法的每一次修改,都会引起各界的广泛关注。这一次修改是对1982年宪法的第四次修改,共14条。
2003年8月27日,备受关注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获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次会议通过,2004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该法的颁布与实施,是继1989年《行政诉讼法》及1996年《行政处罚法》颁布实施后行政法制建设领域又一部极其重要的法律,是我国民主法制建设史上的又一座里程碑。
行政赔偿,是指国家行政机关或者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侵犯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造成了损害,由行政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对造成的损害履行赔偿义务。构成行政赔偿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四个条件:
(4)损害事实是在执行公务、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发生的,而且与违法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因果关系。
根据《行政诉讼法》第68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由该工作人员所在的行政机关负责赔偿,行政机关赔偿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刑法》第13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的政权和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1)我国刑法规定公民完全承担刑事责任年龄为16周岁,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完全不负刑事责任年龄为14周岁以下。
(2)已满14周岁的公民,犯以下各罪应承担刑事责任: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抢劫、贩卖、放火、爆炸、投毒。
(4)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20年,如果20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在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或者人民法院受理案件以后逃避侦查或者审判的,不受追诉时效期限的限制,被害人在追诉期限内提出控告,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而不予立案的,不受追诉期限的限制。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除由法律、法规直接规定外,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通过合同条款来确定的。因此,《合同法》第12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但一般包括以下条款: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2)标的。(3)数量。(4)质量。(5)价款或者报酬。(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公正地及时地解决合同争议对于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加强合同领域的法治建设,有着不可忽视的重大意义。根据《合同法》第128条之规定,当事人可以通过4种途径解决合同争议,即:(1)协商和解;(2)调解;(3)提请仲裁机构仲裁;(4)向人民法院提讼。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
因签订、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aet365。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讼。
(1)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2)根据我国的法律规定和司法实践,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在借款时将利息扣除的,应当按实际借款数返还并计算利息。
(3)在借贷关系中,仅起联系、介绍作用,对债务的履行没有保证意思表示的,不承担保证责任。
(4)有保证人的借贷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有清偿能力的,由债务人承担责任;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的或者债务人下落不明的,由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
(二)因胁迫结婚的,受胁迫的一方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或人民法院请求撤销该婚姻。
(三)无效或被撤销的婚姻,自始无效。当事人不具有夫妻的权利义务。同居期间所得的财产,由当事人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照顾无过错方利益的原则判决。对重婚导致的婚姻无效的财产处理,不得侵害合法婚姻当事人的财产权益。当事人所生的子女,适用本法有关父母子女的规定。
1.共同财产,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1)工资、奖金;(2)生产、经营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因继承或赠予所得的财产,但遗嘱或赠予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共同所有的财产。
2.个人所有财产,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1)一方的婚前财产;(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3.约定财产,规定:(1)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共同所有、各自所有或部分共同所有、部分各自所有。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婚姻法关于共同财产制或个人财产制的规定。(2)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3)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的财产清偿。(4)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根据《继承法》的有关规定,遗产必须符合三个特征:第一,必须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财产;第二,必须是公民个人所有的财产;第三,必须是合法财产。这三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才能成为遗产。遗产包括以下几项:
(l)公民的合法收入。如,工资、奖金、存款利息、从事合法经营的收入、继承或接受赠予所得的财产。
(3)公民的树木、牲畜和家禽。树木,主要指公民在宅基地上自种的树木和自留山上种的树木。
(4)公民的文物、图书资料。公民的文物一般指公民自己收藏的书画、古玩、艺术品等。如果上述文物之中有特别珍贵的文物,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处理。
(5)法律允许公民个人所有的生产资料。如农村承包专业户的汽车、拖拉机、加工机具等。城市个体经营者、华侨和港、澳、台同胞在内地投资所拥有的各类生产资料。
(6)公民的著作权、专利权中的财产权利,即基于公民的著作被出版而获得的稿费、奖
(7)公民的其他合法财产,如公民的国库券、债券、股票等有价证券,复员、转业军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继承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仲裁制度是指民(商)事争议的双方当事人达成协议,自愿将争议提交选定的第三者根据一定程序规则和公正原则作出裁决,并有义务履行裁决的一种法律制度。
仲裁通常为行业性的民间活动,是一种私行为,即私人裁判行为,而非国家裁判行为,它与和解、调解、诉讼并列为解决民(商)事争议的方式。但仲裁依法受国家监督,国家通过法院对仲裁协议的效力、仲裁程序的制定以及仲裁裁决的执行和遇有当事人不自愿执行的情况时可按照审判地法律所规定的范围进行干预。因此,仲裁活动具有司法性,是中国司法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由当事人提交的,主要有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书证应当提交原件,物证应当提交原物,提交原件或原物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交复制品。
管辖是人民法院对符合受理条件的案件确定应由何级、何地法院受理的法律制度,分为级别管辖和地域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9条的规定,因侵权提起的诉讼,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按照《民诉法》第24条规定baet365,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因经济纠纷案件大都涉及合同)。
如:根据患者享有的知情同意权,我们要求护士在为患者做各项护理操作时,必须向患者解释操作的目的和意义,以取得患者的同意和合作。我院还从法律的角度规范了执行医嘱、护理记录、交接班、翻身、摆药等各项操作规程。如:过去认为患者神志不清不必遮挡,现在规定护士为昏迷患者翻身时必须遮挡患者,以保护患者的隐私权;同时予床档保护其安全;观察皮肤有无压疮危险,做好高危因素评估。规定护士在执行医嘱时,必须经过仔细核查,确信无误后方可执行。夜班双人制,方便两人核对医嘱。如对医嘱有疑问,应向医师提出质疑和申辩。若知道该医嘱可能给患者造成损害,酿成严重后果仍照旧执行baet365,护理人员将与医师共同承担所引起的法律责任[3]。如护士向家属交谈病情时,应客观、实事求是,禁止应用“没事”、“挺好的”等语句,防止患者病情突然变化,引起家属误会产生医疗纠纷。对于患者易摔倒及有不安全因素的公共场所,如楼道和开水房等处设有警示表示;患者擅自外出前签订自愿书,护士及时打电话寻踪,返回销假等。严处罚:对主动上报的投诉事件不处罚,只进行讨论,剖析其根源,提高认识。对于应避免而未加注意引发的纠纷等,各科护士长加强管理和督查力度,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要严肃处理,投诉一经查实,给予通报批评,严重者调离岗位,作待岗处理。在每次的法律培训后及时考核,分数与护士的绩效考核挂钩,不及格者扣当月绩效分数2分。调查方法采用自设问卷的方法进行调查,调查内容以《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为核心,共10题。包括护士的权利和义务,医疗事故分级,故意用错药属于事故否,病例是否允许患者复印,患者的知情同意等。系统培训后进行理论试卷考核。统计学方法计数资料以率(%)表示,组间比较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发放问卷402份,回收384份(有产假和事假18人),有效率为95.5%。一般情况文化程度:中专85名(22.1%),大专293名(76.3%),本科6名(1.6%);毕业年限:<1年77名(20.1%),1~5年149名(38.8%),6~10年98名(25.5%),>10年60名(15.6%)。不同毕业年限护士的法律意识比较护理人员法律意识随工作年限的增加,护士资历的提高,呈上升趋势。(表略)学历6名未加入计算。培训前大专组及格率高于中专组;培训后大、中专护理人员及格率高于培训前,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
为什么要对初中生进行法律常识的教育呢?初中思想品德的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初中思想品德课要对学生进行心理健康教育、法制教育、道德品质教育和国情教育。2011年下发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中要求:加强公民意识教育,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制、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我校位于市中心,有一部分学生是走读生。每到上学放学时间,学校大门口就挤满卖小吃的摊档和家长接送孩子的车辆,这给学生进出校园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学生对此议论纷纷,有的学生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是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没有做好;而有的学生却认为,对于学校和政府有关部门的工作,我们无权过问,也没有办法过问。在讲授《我们也有监督权》一课时,我就从这个例子切入,让学生明白我们有权也有办法过问此事。中学生虽然是未成年人,但同样拥有监督权,监督权是宪法和法律赋予每个公民的神圣权利。我们可以通过新闻媒体公开发表自己的意见,也可以给有关国家机关写信、打电话,或以直接向有关工作人员反映情况的形式来行使监督权。
我校是市重点中学,96%左右的学生能够自觉学习、刻苦钻研。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对学习不以为然的学生也是有的。在上七年级上册第五单元《维护权利履行义务》一课时,班上大多数学生都在认真听讲并做着笔记,唯独一个男生始终一副无精打采、我行我素的样子。我提醒他,他却振振有词地说:“学不学是我的权利,你管得着吗?再说不认真学习又不犯法!”我怔了一下,心想虽然“牛不喝水强按头”也没用,但道理却要跟他讲清楚。我说:“如果你认为做了要去坐牢的事情才算是违法的话,那么你就大错特错了!你现在不认真学习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宪法》中‘法律所要求的必须去做’和‘受教育既是公民的权利也是公民的义务’等有关规定,也违反了《义务教育法》中‘遵守法律和学校纪律,尊敬师长,努力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的规定。”那个男生听我引经据典这么一说,不敢再放肆,只好低下头去。其他学生似有所悟,更加专心致志地投入到学习中。
思想品德课教师和班主任工作劳心劳力,不仅要当爹当妈,有时还要充当“侦探”和“心理医生”的角色。所以提高学生的纪律观念、法制观念,普及法律常识教育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在内容上应以与他们生活、学习有直接关联的《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刑法》《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为重点,使他们通过耳熟能详的法律知识的学习,初步树立法制观念和守法意识。
其次,对学生进行法律常识教育,应采取多途径、全方位的教学模式。如充分利用课堂、广播站、学校橱窗、班级黑板报等作为法律常识教育的载体,使学生对相关的法律常识有一个基本的感知。
再次,还应增强法制教育的趣味性。学生对枯燥的法律条文不感兴趣,为此,教师应注意从学生年龄特点出发,通过多种形式的活动,增强法制教育的趣味性。如:针对性地播放《今日说法》的一些案例、课前三分钟法律演讲等。另外还可开展法律常识展览、观看法制教育片、举办主题班会、手抄报评比、知识竞赛等系列教育活动。让学生在参与、学习、运用等一系列活动中将枯燥、乏味、难懂的法律知识深深扎根在脑海里,让他们用头脑记法律,用眼睛看法律,用耳朵听法律,在各种活动中增强法制观念。我先后开展了“小偷的照片应不应该公示”“一元钱官司要不要打”等课堂辩论会。学生们引经据典,在激烈的辩论中理清了哪些是生活中看似合情合理却不合法的事情,哪些是看似不合情理却合乎法律规范的事情,从而极大地激发了他们学习法律常识的热情。
通过学习,大多数学生就会了解到不良行为的定义。不良行为一般都是违法行为,它严重影响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如果任其发展,不良行为就有可能进一步发展成为犯罪。
通过学习,大多数学生懂得了在我国实行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懂得了《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懂得了跟未成年人密切相关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和《义务教育法》。
通过学习,大多数学生能够自觉、认真地履行受教育的义务,能够不良诱惑,能够做守法护法的好公民。
通过学习,大多数学生学会运用法律来维护自己的消费权益,学会依法实施自我保护,学会依法行使监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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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涉及调查、异地办案,由此产生的调查费、交通费和异地办案差旅费等费用由公司、企业另行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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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险”指的是五种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一金”指的是住房公积金。其中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这三种险是由企业和个人共同缴纳的保费,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完全是由企业承担的。个人不需要缴纳。这里要注意的是“五险”是法定的,而“一金”不是法定的。
辞退如果是因为劳动者违反单位的劳动纪律或违法引起的,则单位没有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的义务,如果是单位非法辞退职工,则应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而劳动者主动辞职,单位不需要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员工与企业自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就已确立,劳动合同依法签订就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当事人必须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员工作为企业的一员,依法应享受国家规定的保险福利待遇。企业应依照国家规定为员工落实工伤医疗待遇、停工留薪期待遇,保持员工资福利待遇不变。
《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因此,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休息日一般是指双休日。当企业能够安排职工补休时,职工应当服从。这既保护了劳动者的休息权,又利于职工的身体健康,也使职工及时恢复体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产。法定节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补休,单位必须按照日工资基数的300%支付加班工资。
1、各地给与最低工资保障的标准不同,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2、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
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