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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et365官方网站自1985年实施第一个五年普法规划以来,我省认真贯彻学法与用法相结合的原则,以提高全省干部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增强依法行政、依法办事能力为目标,采取多种措施,促进了全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从“一五”普法到“五五”普法,20余年普法历程是社会进步的一个缩影,随着普法工作的深入开展,我省各个时期的普法形式异彩纷呈,相映生辉。
“‘一五’期间非常忙,那时候我们去北京请中国人民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院校的知名法学教授来给省领导上法律课。现在,那些教授都是法学界的大腕级人物了。”曾任省司法厅宣传处处长的申鸿基回忆说,“领导干部在台下一坐,聚精会神地上课,起到了很好的示范作用。上行下效,领导干部学法就这样推开了。”
1985年5月12日,河南省六届人大常委会十三次会议作出了《关于向全省公民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决议》,决定在全省深入开展普法教育。6月1日,省委批转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关于在全省公民中五年基本普及法律常识的报告》和《河南省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号召各级党组织抓好这项工作,制定出本地本部门普法方案和措施,争取用五年时间完成基本普及法律常识任务。
1985年10月29日,省委下发[1985]61号文件,成立河南省普及法律常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省委宣传部副部长胡涌任主任,省司法厅厅长赵立文、人工委主任高问世、司法厅副厅长吕振卿任副主任。随后,各市、地,各省直单位也相继成立了领导机构,制定了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的具体实施意见。
从1986年开始,按照《河南省普及法律常识五年规划》,全省开展了以《宪法》、《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婚姻法》、《继承法》、《经济合同法》、《森林法》、《兵役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九法一条例”为主要学习内容的普及法律常识活动,突出抓了领导干部、广大青少年学法和原省辖九市的普法工作。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深入开展了农村普法。
1990年11月,省普法领导小组对全省“一五”普法工作进行考核、验收,全省6100多万普法对象有5800多万人学完了普法规定的内容,baet365其中干部职工合格率在90%以上,农民合格率在85%以上,个体工商户普法合格率达86%;涌现了一批学法用法先进集体和个人,其中有27个单位、23人被评为全国普法先进集体和个人。
1991年12月4日至7日,我省在南阳举办法制文艺现场观摩会,向全省推广南阳地区利用民间曲艺形式宣传法律知识的经验,对推动全省普法形式多样化,加快农村普法进程起到了重要作用。1995年3月7日至9日,由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省司法厅精心组织的反映我省10年普法丰硕成果的法制文艺综合节目《法制之春》文艺晚会进京演出获得圆满成功,受到中宣部、文化部、司法部领导的肯定。“《人民日报》、中央电视台等媒体纷纷报道了我省进京演出的盛况,对于树立河南形象,宣传河南‘两个文明’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回忆起当年的情景,申鸿基仍旧是兴奋不已。
为了增强普法效果,baet365使不同文化层次的公民,尤其是广大农民真正学到法律知识,“二五”普法期间,我省各地在坚持面授为主的基础上,普遍重视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形式,如法制黑板报、法制文艺演出、法制标语等,宣传法律知识,营造法治氛围,增强学法兴趣,使广大群众在欢声笑语中接受法制教育。
学法、用法,促进了我省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到1995年底,全省7个市地、58个县区、2400多个乡村、3万多个企事业单位开展了依法治理活动。
1996年,“三五”普法启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青少年是普法的重点对象。各地纷纷组建了具有较高法律素养的普法讲师团和法制宣传员队伍。
在“二五”普法结束的基础上,我省迅速制定出“三五”普法规划,全省17个地市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出了自己的“三五”普法规划和实施办法。许多县、市、区采取多种多样的形式,把法律交给广大人民群众,使“三五”普法一开始就在全省城乡广泛深入地开展起来。巩义市在全市294个行政村中建成普法街500多条,在主要街道上建起一些永久性板报、专栏,定期登载法律法规常识,由此扭转了村风、民风,促进了农村社会稳定。泌阳县千余名各行各业懂法的老少公民组成“普法志愿者”法律演讲团,活跃于城乡、厂矿、机关、学校,在全县掀起了学法热潮。
为使普法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提高法制宣传者的法学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我省还采取层层办班、分级培训、以会代训等多种形式,将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普遍轮训一遍;并且规定将学法用法、依法办事情况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目标责任制,定期进行考核。同时,在任用干部和录用干部时,我省对其法律知识的学习情况和依法办事情况进行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任用或录用,使“三五”普法工作由“软”任务变为“硬”指标。
1996年开始的河南省第三个五年普法规划是与依法治省和“九五”计划同步实施的,“三五”普法作为全面实施依法治省战略的基础工程,摆上了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议事日程,特别是1997年9月24日至26日,省第五次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会议以来,通过领导抓、抓领导,全社会积极参与“三五”普法工作,为依法治省工作开展奠定了基础。
“下面,请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005年6月30日,由济源中院团委和济水一中团委联合举办的青少年法制教育课——模拟少年法庭在济源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庭敲响法槌,小“法官”们的慷慨陈词,小“辩护律师”们的唇枪舌剑以及小“被告”们的精彩表演都给到庭的观众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开展少年模拟法庭庭审活动,让学生们在庭审中现场感受法律尊严,接受法制教育,使其成为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争做文明少年的有益尝试。模拟庭审活动,不仅能够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和学法、用法的积极性,解决青少年平时在生活和学习中遇到的法律问题,同时也有利于规范青少年的日常行为,有效地减少校园内的违法行为。
“四五”普法期间,我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形式多样。在坚持“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搞好学生课堂法制教育的基础上,我省采取聘请法制副校长、建立青少年法律学校、开展法制宣传月活动、培训中小学法制课教师、举办模拟法庭和法制漫画竞赛、baet365学生带法回家等多种手段,调动社会、家庭、学校、单位等各方面的力量,建立起立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
2002年,我省组织全省青少年开展“争做遵纪守法小公民”征文活动,举办了“为了明天——河南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展览,印制并免费发放了一批法制宣传小册子。2003年,省综治办、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司法厅联合出台了文件,对全省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2004年,省关工委、省教育厅、团省委、省妇联、省司法厅、省依法治省办公室开展了青少年法治征文活动,共收到征文近两万篇。这些活动的开展,对提高青少年的法律素质起到了很好的作用。
值得一提的是,2001年,中央、国务院转发的“四五”普法规划将现行宪法颁布实施日即12月4日确定为全国法制宣传日。2001年以来,我省各地、各部门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为契机,在每年11月中旬至12月中旬,通过举办座谈会、书画展、网上论坛,印发宣传资料,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制作播出专栏、专版、专题节目等多种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精神。
“这样的‘法律超市’真好,及时送来了一道道丰盛法律快餐。”近日,在灵宝市阳平镇一传统庙会上,“法律超市”服务员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等形式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法律援助条例》、《婚姻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法律法规,就农民工就业、计划生育、土地承包等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给予解答,整个宣传活动现场气氛热烈,群众竞相领取宣传资料,对自己不懂的法律问题进行咨询。
据了解,“法律超市”是有效整合司法行政资源,以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法律援助站、律师事务所、公证处、12348热线电话为依托,在各乡镇以司法所为中心建立“法律超市”;同时在行政村设立连锁服务点,在村(居)民小组聘请服务信息员,实现了全市乡乡有“法律超市”、村村有连锁服务点、组组有服务信息员的三级“法律超市”服务网络。除设置固定的“窗口式”诉求受理点外,“法律超市”还因案制宜,采取送法上门、就地调解、以案说法等各种便民服务方式,宣传普及法律知识,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援助,让群众能像逛超市购物一样,享受“一站式”法律服务。“法律超市”开到家门口,颇受群众的欢迎。
“五五”普法期间,河南省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要达到:全省公民的法律知识普及率达总人口的70%以上;80%以上的群众对法治环境表示满意;50%的省辖市达到法治城市创建标准,60%的县(市、区)和乡镇达到法治县、乡创建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