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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20 01:56:02
baet365官方网站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力争2017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公众满意度走在全市政法部门的前列,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延安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精心组织国家司法考试,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进行。全面落实社区服刑人员人均2000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统一人民调解组织名称、标牌、标识、印章和文书档案。与审判机关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力度,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
延安市司法行政系统的主要职能是: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定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拟定全市普及法律常识和依法治市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县区、各行业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负责强制隔离戒毒法律法规、政策执行督查和指导强制隔离戒毒管理工作;负责指导、监督和管理全市律师、公证、企业法律顾问,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机构,查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公证机构和公证员的违法行为;监督管理全市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基层司法所建设、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指导管理全市人民监督员工作;组织实施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监督管理面向社会服务的司法鉴定机构,负责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执业资格审核、申报工作,查处司法鉴定机构和司法鉴定人的违法行为;指导、监督全市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作风建设,负责司法系统警务和警衔评授工作;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017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市第五次党代会精神,按照“追赶超越”“五个扎实”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以围绕“一个中心”(法治延安建设)、营造“两个环境”(安全稳定社会环境、公正规范法治环境)坚持“三化方向”(普法高效化、服务精准化、 执法规范化)、打造“四个亮点”(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社区矫正)、深化“六大举措”(大普法、大服务、大援助、大管控、大调解、大培训)为工作思路。以“建一流队伍,创一流业绩,树一流形象”为目标,baet365官方网站力争2017年的司法行政工作继续走在全省前列,服务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走在全市前列,公众满意度走在全市政法部门的前列,切实履行好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责使命,努力为延安人民生活得更幸福更美好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树立“大普法”理念,强化法治宣传教育。一要创新方式方法。落实“七五”普法规划要求,适时召开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推动“七五”普法全面发力、纵深推进。探索互联网+法治宣传新模式,宣传推广“快乐学法”平台;认真组织“与法同行”新媒体普法大赛,并通过新媒体普法平台向全市推广,特别是增强手机用户普法宣传实效性、针对性;积极开展“一月一主题,月月有内容”法治宣传系列主题活动,创新“法律六进”活动,让遵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市蔚然成风。二要提高普法成效。着力开展标准化重点民主法治村创建活动,进一步推进农村依法治理,提高农村法治化管理水平;制定各单位“普法清单”,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责任落实检查;开展“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突出开展“法律进高校”活动,补齐高校学生普法教育的短板。三要加强新闻媒体宣传。继续执行新闻宣传和信息报送制度,各县区、局属各单位、各科室一定要重视和狠抓宣传报道工作,要充分利用“法治陕西网”、“陕西政法网”、政务微博、微信、报纸、电视等网络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司法行政工作的先进典型、亮点和经验,不断扩大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的影响力。
(二)健全“大服务”体系,强化法律服务功能。一要深化制度改革。根据中、省《深化律师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结合我市实际,起草《延安市深化律师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推进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的落实,争取以“两办”文件印发《实施意见》。二要深入推进 “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继续深化法律扶贫工作,在去年全市贫困村全覆盖的基础上,“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工作实现城市社区全覆盖,力争全年完成覆盖全市农村社区三分之二的目标。三要提升服务质量。组织引导律师公证为我市经济建设提供法律服务,为党政机关、中小企业、重点建设项目等当好法律顾问;围绕民主法治建设,继续做好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顾问工作;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继续做好律师参与涉法涉诉信访工作;围绕依法治国,引导律师正确履行代理辩护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围绕保障民生,积极开展公益服务,继续开展“百处万案”公证法律援助活动,组织开展公证质量评查活动,提升公证公信力。深入开展“阳光司法鉴定”活动,以“三严格、八统一”为主线,继续做好司法鉴定人的教育培训工作。强化“两结合”管理,建立诚信等级评估、档案管理制度。四要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加强律师公证的政治业务培训,以司法部新颁布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为主要内容,强化执业纪律教育;强化律师公证日常监管,针对律师公证执业中存在的问题,组织开展执业行为整治活动;加大投诉查处力度,严格处罚违纪违法行为。精心组织国家司法考试,确保考试平稳、安全、顺利、有效进行。
(三)构筑“大援助”格局,强化服务保障民生。坚持应援尽援,逐步扩律援助受案范围、放宽审查标准、拓展服务内容,让更多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服务。构建“1616”法律援助工作体系,建立法律援助联席会议制度,推进“困难人群、质量监管、经费保障、专业培训、信息服务、公益宣传”6个重点领域全覆盖;补齐短板,推进服务窗口建设,争取实现“党的群众工作范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基本公共服务体系、为民办实事和民生工程、综合考核内容、同级财政预算”6大政策措施全纳入。同时,要进一步加大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全面建设机构标识统一、功能区域完善、无障碍配套服务到位的规范化法律援助便民服务窗口中。
(四)落实“大管控”举措,强化特殊人群监管。继续完善“五化一保障”工作思路,力争年底前社区矫正中心建设全部达标。加强机构建设,力争用两年时间,成立市县两级专门社区矫正机构,配备专职工作人员。加强日常管理,充分发挥13县区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作用,“零距离”警示教育社区服刑人员,杜绝服刑人员人机分离现象,提高管理实效,社区服刑人员重新犯罪率低于0.1%。全面落实社区服刑人员人均2000元(省级保障600元,市级保障400元,县级保障1000元)社区矫正工作经费保障标准。开展执法联合检查,着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规范执法,提高水平。推进重点刑满释放人员无缝对接机制;加强安置帮教基地规范化建设,以培训促安置,全面完成刑满释放人员职业技能培训阶段性任务,为刑满释放人员顺利回归社会打好基础。
(五)深化“大调解”机制建设,强化矛盾纠纷化解。一要加强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县级调解协会、县级调委会建设全部完成,年底实现“双建”工作全覆盖。认真贯彻执行《陕西省人民调解员管理服务办法》,指导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督促县(区)落实人民调解依案定补。二要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把好“选任关”,加大人民调解员培训力度,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加快专职人民调解员队伍建设,不断提高人民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统一人民调解组织名称、标牌、标识、印章和文书档案。三要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机制。学习借鉴子长警民联调工作机制,拓展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的有效衔接。与审判机关密切配合,积极探索人民调解与司法调解的有效衔接。加大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力度,增强人民调解公信力。四要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加大与乡镇(街办)的沟通协调,积极破解司法所改革后出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司法所工作正常运行。
(六)实施“大培训”战略,强化干部队伍建设。一要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要切实抓好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和习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的学习贯彻,巩固拓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教育引导广大司法行政干警和法律服务工作者严守党的政治规矩和纪律,做到政治坚定、扎实肯干、公道正派、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不断增强每名干部的集体荣誉感和事业的责任心。二要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加强领导班子研判,并重视研判结果的转化和运用,强化干部选任的依据。大力加强业务能力建设。要继续抓好全系统科级领导干部和优秀青年干部的集中轮训和重点培养工作,深入开展“学法大培训、实战大练兵”活动,加强对现代科技应用能力的培训,提高干警运用新知识、新技术做好工作的本领。baet365官方网站三要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党内监督条例》等法规,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党内监督工作,持之以恒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坚决纠正“”问题,大力推进司法行政机关政风建设和法律服务行风建设。提高司法行政系统的公众满意度,努力建设一支纪律严明的司法行政队伍。四要强化人民监督工作。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协调,着力解决人民监督员知情权、经费保障、监督案件情况、监督员同检察院之间相互的意见建议等问题,适时组织一次全市人民监督员培训,不断提高人民监督员的履职能力。五要强力推进信息化建设。随着云时代的来临,“大数据”的应用已成为信息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按照省厅的安排,今年要实现司法行政单位、监狱戒毒系统之间的数据交互,真正发挥“大数据”效力。为抓好信息化运用,实现建设、应用、管理的有效结合,各县区要确定专人负责,尽快建立一支既懂信息技术、又懂司法行政业务的人才队伍。按市政府要求,同时要加强普法网站改版及内容保障工作,没能力办网的,必须关停网站。要切实做好网络安全防护工作,坚决杜绝网络攻击,非法篡改网站等现象,市局将不定期抽查,对不负责任的县区将严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公证工作。以“围绕中心、服务社会、便民惠民、构建和谐”为己任,以提升公证公信力为目标,强化公证质量管理,严格规范公证执业行为,增强队伍整体素质,努力拓展服务领域,提高服务水平,加强对外宣传,积极推动公证事业健康、平稳发展。改进工作作风,全面提升公证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强质量管理,全面打造诚信高效便民公证。强化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公证员队伍整体素质,完善管理措施,全面推进公证标准化建设。加强对外宣传,全面营造良好的公证氛围。
法律援助工作。进一步加强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继续扎实有效地开展全市“法律援助规范与质量”和“规范法律援助机构建设”活动,推进全市各法律援助机构规范化建设进程。积极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监督活动,增加办案数量。加强法律援助工作人员业务培训。加快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机制的建立。组织全市法律援助机构开展“十项举措惠民生、法律援助解民困”主题实践活动。进一步推行便民措施,加强法律援助窗口接待大厅建设,建立方便残疾人的无障碍绿色通道。改进法律援助服务方式,创新法律援助宣传方式。
延安市司法行政系统共包括三个单位,其中:延安市司法局为全额财政拨款行政单位,下属两个单位延安市公证处、延安市法律援助中心均为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上述三个单位均为独立核算单位。局机关和两个下属单位预算汇总后由局机关向社会统一公开。
延安市司法局编制数30人,现有在职人员28人,工勤2人,提前离岗1人,离退休人员20人,其中:离休2人,退休18人。
2017年本部门专用业务经费项目实现了绩效目标管理全覆盖,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104.9万元。
2017年部门收入总计954.14万元,其中:上年结转139.74万元(中省补助经费费68.6万元,其中:特殊人群技能培训费21.6万元、转移支付办案业务费43.04万元、法律援助办案补助3.96万元。市本级经费71.14万元,其中:普法专项经费20.41万元,公证成本性支出经费16.9万元),baet365官方网站本年预算814.4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与上年相比收入预算增加139.16万元,主要原因是2017年收入预算中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第十三个月工资、调资补助以及因调资而增加的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954.14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分类,其中行政运行478.95万元、基层司法业务26.6万元、普法宣传20.41万元、律师公证管理259.09万元、法律援助126.05万元、其他司法支出43.04万元。与上年相比行政运行增加39.56万元,主要原因是养老保险、第十三个月工资列入以及调资等因素造成。按照支出经济科目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73万元、商品和服务支331.7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9.36万元。与上年相比工资福利支出增加189.53万元,主要是因为养老保险、第十三个月工资列入预算以及调资等因素造成;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减少59.34万元,主要是因为养老制度改革因素形成。
延安市司法局“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5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5万元。公务车保有量5辆。会议费6万元,培训费32万元。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减少36万元,降低35%,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持平,会议费减少5万元,降低45%,培训费减少31万元,降低49%。会议费、培训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积极利用网络、视频等信息手段,降低会议培训成本。
延安市公证处“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5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辆。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减少2.5万元,降低3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5万元,降低16%,会议费下降2万元,降低100%,培训费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会议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处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外出办理公证事项的费用。
市法律援助中心“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4.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公务车保有量1辆。会议费0万元,培训费3万元。与上年相比“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下降1.4万元,降低2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下降0.9万元,降低33%,培训费下降0.5万元,降低14%。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和会议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中心厉行节约,严格控制出车次数,尽力减少不合理开支。
延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延安市政府电子政务服务中心(延安市政务公开办)承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