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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7-02 04:57:30
baet365官方网站近日,一位步履蹒跚的老人李某将一面写有“迷茫申访四十载,法援出手解民忧”的锦旗亲手送到鄂州市法律援助中心,表达了对法律援助为受援人纾困解忧办实事的感激之情。
受援人李某于1974年3月被鄂城县人民法院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1979年3月,鄂城县人民法院经再审对李某改判无罪释放。李某共计被关押了五年四个月。释放回家时,劳改单位只发给李某路费,未给予补偿。李某回家后即向法院要求补偿,法院表示因国家经济困难,没有拨款无法补偿,如有困难找当地政府照顾。李某某现已年过七十,至今未得到过任何经济补偿,又因车祸受伤致四级伤残,其妻子也先天残疾评定为一级伤残,无经济来源,生活非常困难。
由于多方申诉无果,李某于2023年2月13日来到鄂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相关材料后,市法律援助中心依法受理其申请,立即指定湖北宝树堂律师事务所伍发智律师承办此案,迅速启动法律程序。
承办律师接受指派后,数次约见受援人李某,详细了解案情、收集案件证据资料。由于该案发生于40年前,因《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不能溯及既往,承办律师在法院裁判文书网上查找了近百份相似案例无一支持,该案通过国家赔偿的方难以行通。于是承办律师从司法救助着手,依据司法救助相关规定帮助受援人向法院申请司法救助,与省、市两级人民法院承办法官进行沟通baet365,争取从司法救助的角度给予援助。
2023年4月,承办律师陪同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两级承办法官和当地村干部一行实地走访了受援人的家庭,调查核实其无罪释放后的人生遭遇和生活现状。最终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作出《国家司法救助决定书》,分别给予受援人李某司法救助金50000元。目前,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的司法救助金已经发放到受援人李某手中baet365。
近年来,鄂州市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构建法律援助与司法救助衔接机制,畅通与公检法联系渠道,积极协助申请司法救助,努力提升法律援助维权实效,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baet365、安全感。(袁一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