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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8-01 08:21:02
baet365官方网站7月31日,最高法开展依法保护民营企业产权和企业家权益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并在会上发布了11个依法平等保护民营企业的典型案例,重点涵盖积极推进涉案企业合规改革、运用禁令及时制止造谣中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侵权行为、全面贯彻依法平等保护原则、依法挽救陷入财务困境的民营企业和坚持善意文明执行五方面。集中展示了人民法院能动司法,坚持依法平等保护,服务民营经济发展壮大的工作成效。(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民营企业家需要有一个稳定的政策、稳定的经济环境,才能形成稳定的经营预期。国家严厉打击网上恶意损害企业家形象声誉的行为,反映了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家群体从未被抛弃,而这也将成为未来舆论环境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同时,也反映出,为了更好地促进民营企业、民营经济的发展,国家将会加大对民营企业家的关注和保护力度,利好民营企业。建议民营企业家们也充分做好文件解读和舆论宣传,讲好民营企业和企业家的故事。
最高检印发《关于依法惩治和预防民营企业内部人员侵害民营企业合法权益犯罪、为民营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要求依法惩治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的民营企业内部人员犯罪。坚持公正司法,全面准确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立案监督。准确把握审查逮捕标准。准确把握起诉标准。加强追赃挽损工作。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推动完善相关立法。及时出台相关司法解释。引导促进民营企业自主加强合规建设。创新开展犯罪预防工作。(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
该《意见》明确,要依法加大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实施的职务侵占、挪用资金、受贿等腐败行为的惩处力度baet365。对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非法经营同类营业、为亲友非法牟利和徇私舞弊低价折股baet365、出售企业资产等行为,要依法处理。要严厉打击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民营企业关键技术岗位、管理岗位人员侵犯商业秘密、商标权、著作权等犯罪。民营企业内部人员在工作中必须谨记合规合法,避免刑事犯罪风险。
7月30日,山西省联合调查组发布关于代县精诚矿业矿工死亡瞒报事件调查处置情况的通报。经查明,精诚矿业近20年间先后瞒报生产安全事故40起、死亡矿工43人。截至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28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纪检监察机关已对16名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的公职人员立案审查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来源:澎湃新闻)
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重大伤亡”和“严重后果”两个标准,只要具备其一便构成犯罪。造成死亡三人以上或者重伤十人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五百万元以上,负事故主要责任的;其他造成特别严重后果、情节特别恶劣或者后果特别严重的情形,符合情形之一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近日,有媒体报道:自7月以来,上海市市民服务热线收到针对多家夏令营爆发手足口病的投诉。经记者调查发现:被投诉的夏令营宣传与实际情况不符,涉嫌虚假宣传;提前退营,要扣除相关费用,退费困难;行业缺乏监管,责任主体不明。(来源:光明网)
虚假宣传实际上是一种谋取商业机会的不正当竞争手段。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消费者因经营者利用虚假广告或者其他虚假宣传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其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广告经营者、发布者发布虚假广告的,消费者可以请求行政主管部门予以惩处。广告经营者、发布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消费者们可以根据被告住所地、侵权行为地向管辖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日前印发《关于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自2023年7月至12月组织开展电子计价秤市场秩序综合整治。光明网评论员龙敏飞评论:“缺斤短两”是违法之举,对其进行整治是大势所趋。而这,也需要多措并举、综合施策。首先,法治监管必须立起来。其次,信用监管要及时跟上。最后,智慧监管要不断升级。只有在监管的全链条上不断发力,才能进一步规范民生计量领域的市场经营秩序,最大限度地维护好人民群众的消费权益,为消费者创造一个安全、放心、满意的市场消费环境。(来源:齐鲁晚报)
俗话说得好,“称平斗满、童叟无欺”。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条规定baet365,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上述《通知》无疑是加大这一法律规定的践行力度,不仅从实际出发保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净化市场,也利于减少因不诚信市场行为产生的矛盾纠纷,从而缓和社会矛盾,利于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侯东德((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教授)、韦雅君(西南政法大学民商法学院博士研究生):立法完善与构建生态型公司法)】
本轮公司法改革正值我国迈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坚持新发展理念的时代背景之中,社会基础和经济环境的生态性转向决定了公司法向生态型变迁的必然性,奠定了未来公司法发展的大趋势。生态型公司法的构建应定位于可持续规范、适应性规范、共治性规范,以一般条款的形式确立生态理念和完善生态目标,并对具有典型性的社会责任制度、利益相关者条款进行设计,逐步引导生态型公司法的构建与完善。(来源:中国社会科学网《生态型公司法的理论证成及制度实现》)
根据商业模式演变规律,生态型商业模式将会成为新商业时代最佳商业模式,每个企业都将自建生态系统,或必须处于别人的生态系统中才能发展。那么什么是生态型商业模式?现在市场上的消费者需求相对分散且多变,企业必须要为客户提供集成式、一站式的服务,尽可能多覆盖目标客户,满足客户的各种具体需求,而为了达成这一目标所形成的商业模式也就是生态型商业模式。从传统型的公司转变至生态型公司并不容易,我国也只有极少数的优秀企业正在努力向这一阶段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