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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1-02 16:53:29
baet365官方网站法律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反映由特定物质生活条件所决定的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法律知识问答,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责令停止销售,追回已销售的农产品,对违法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冒用农产品质量标志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问:伪造、冒用、转让、买卖无公害农产品地认定证书、产品认证证书和标志的有何处罚?
答:根据《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规定,由县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地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责令其停止,并可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罚款不得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添加剂等材料不符合国家有关强制性的技术规范的,责令停止销售,对被污染的农产品进行无害化处理,对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予以监督销毁;没收违法所得,并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问:农产品批发市场未对进场销售的农产品进行抽检或进行抽检后未按规定报告的应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答:根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责令改正,处2千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
1、宪法效力是指宪法作为法律规范所具有的约束力与强制性。关于我国宪法效力,下列哪一选项是不正确的?
3、劳务派遣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给被派遣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承担( )赔偿责任。
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多少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8、劳务派遣用工是(),()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9、劳务派遣协议应当约定派遣岗位和人员数量、派遣期限、和社会保险费的数额与支付方式以及违反协议的责任。
10、用人单位未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因此解除劳动合同,这种解除属于()。
14、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 );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5、违反《工会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 ),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16、企业、事业单位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 )有工会代表参加。
17、违反《工会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 )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18、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 ()进行, () 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19、工会帮助和指导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动合同制是我国劳动制度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依照法律规定,在 ( ) 和 ( ) 的基础上签订的,确定双方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的协议。
21、劳务派遣单位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除应当载明《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还应当载明被派遣劳动者的用工单位以及派遣期限、( )等情况。
22、企业应当设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委员会由()代表、()代表、()代表组成。调解委员会办事机构设在企业工会委员会。
23、用工单位应当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24、baet365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 ),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 ( ) 。
25、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 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 通过,不得罢免。
26、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 )的工资、奖励、补贴,由( )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27、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
29、因所在企业终止或者所在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工会组织相应撤销的,其会员的会籍( )。
30、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 ),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31、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baet365工会( )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32、工会对违反《工会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提请( )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女职工的合法权益是指女职工享受宪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公民、职工享有的权益,同时还享有国家对妇女规定的权益,包括女职工的政治权利、文化教育权益、劳动权益、财产和婚姻家庭权益以及人身权利。
女职工特殊利益是指女职工除享受国家规定的妇女应享有的合法权益外,还享受国家针对女职工生理特点、体力状况、“四期”(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的特殊情况等,对女职工在劳动过程中所给予的特别保护,主要包括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禁忌劳动以及对女职工在“四期”的特殊劳动保护。
根据《宪法》第四十八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在政治方面享有同男子平等的权利,具体包括管理国家事务、经济和文化事业、社会事务的权利;与男子平等的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在各级人大代表中女代表应有适当的比例,baet365积极培养和选拔女干部等。维护女职工的政治权利,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参政议政创造条件,组织女职工参与国家事务和所在单位的民主管理,在职工代表大会中保证女职工代表占一定比例,在女职工较多的行业和部门配备一定数量的女干部等。
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法享有的接受教育的权利和从事科学、技术、文学、艺术等文化活动的自由。《宪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从不同角度规定了女童的接受基础教育权和成年妇女的文化教育权,确立了各类妇女都能享受不同程度的文化教育的权利。维护女职工的文化教育权益,主要体现在为女职工提供学习、培训机会,为女职工接受文化教育创造条件等。
女职工的劳动权益是指女职工依据《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享有的劳动权利和利益,主要包括: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取得劳动报酬的权利;休息休假的权利;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障的权利;接受职业技能培训的权利;享受社会保险和保障的权利;提请劳动争议处理的权利。维护女职工的劳动权益,主要是配合和监督用人单位保障女职工权益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
女职工的财产权是指以财产利益为内容、直接体现某种经济利益的权益,包括物权和债权等。女职工的婚姻家庭权益是指女职工在婚姻、家庭中所享有的法律规定的权利的总称。《宪法》规定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社会和家庭生活等方面的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国家保障妇女享有同男子平等的财产权利。《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中也都规定了妇女在婚姻家庭方面的权益。要通过教育和帮助女职工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维护其在家庭和婚姻生活中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发挥女职工在家庭文明建设中的独特作用。
收养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养父母和养子女的关系和亲生父母子女间的关系基本相同,收养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的行为,可以依法成立,也可以依法解除。寄养是指父母因特殊原因不能直接履行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把子女寄托在他人家中生活的一种委托代养行为。寄养不发生父母子女关系的变更。
我国收养法规定的被收养人是指由于特殊的原因无法和父母共同生活的未满十四周岁的未成年人,具体包括:
收养法规定,孤儿的监护人、社会福利机构、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可以作为送养人。
收养法对亲属间收养成年子女规定,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可以不受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一)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由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二)收养非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发现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三)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在被收养人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组织作监护人的,在该组织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收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生父或者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根据办理收养登记内容的不同(收养、解除收养、撤销收养、补领证件),一般由收养人、被收养人和送养人持有关证件(如身份证、户口簿)、证明材料、照片 (2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合影或单人照片)等共同到具有管辖的民政部门,按照申请-受理-审查-报批-登记-颁证的程序办理。在民政部门要接受调查询问、填写相应的表格,并由办理人员见证签名、按手印。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的,在登记前要进行公告60天,同时需捡拾证明和捡拾地派出所出具的报案证明(证明应有出具该证明的警员签名和警号)。
目前办理收养登记收费标准为:收养申请手续费(每件)20元、收养证工本费(每件)10元、收养登记调查费(每件)220元,公告费由收养人按实际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