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184-6868
400-184-6868
时间:2023-01-15 14:28:35
baet365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共有5个部分。分别是:序言、第一章“总纲”、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权利与义务” 、第三章“国家机构”、第四章“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1982年12月4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2014年11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决定: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
设立“国家宪法日”,是一个重要的仪式,传递的是依宪治国、baet365依宪执政的理念。设立国家宪法日,不仅是增加一个纪念日,更要使这一天成为全民的宪法“教育日、普及日、深化日”,形成举国上下尊重宪法、宪法至上、用宪法维护人民权益的社会氛围。
设立“国家宪法日”,也是让宪法思维内化于所有国家公职人员心中。权力属于人民,权力服从宪法。公职人员只有为人民服务的义务,没有凌驾于人民之上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和纠正。
2021年:以习法治思想为指引,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
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2、上学——到了适当的年龄,开始接受学校教育,升国旗、奏唱国歌成为每周的必备“课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是五星红旗。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歌是《义勇军进行曲》。——第一百四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中间是五星照耀下的,周围是谷穗和齿轮。——第一百四十二条
3、baet365成年——18岁成年之后,我们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了。在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的同时,也要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但是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除外。——第三十四条
4、上大学、参军——上了大学第二年,同班同学填写了应征入伍的申请光荣入伍了,学校会为他保留两年的学籍。
《宪法》第二章第五十五条 保卫祖国、抵抗侵略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每一个公民的神圣职责。依照法律服兵役和参加民兵组织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光荣义务。
5、毕业工作——大学毕业了,通过自己的努力找到一份心仪的工作,成为光荣的“劳动者”。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者有休息的权利。国家发展劳动者休息和休养的设施,规定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
7、结婚生子——和心爱的人步入婚姻殿堂,后来有了宝宝。宪法一路都在保护我们。
《宪法》第二章第四十九条 婚姻、家庭、母亲和儿童受国家的保护。父母有抚养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禁止破坏婚姻自由。
《宪法》第二章第三十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9、退休——当孩子一天天长大,辛苦半辈子的我们到了退休年龄,退休后的生活也一样受到宪法的保护。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企业事业组织的职工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退休制度。退休人员的生活受到国家和社会的保障。——第四十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年老、疾病或者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下,有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四十五条
全国人大于1988 年、1993年、1999年、2004年、2018年先后5次对1982年宪法的个别条款和部分内容作出修正,共通过了52条宪法修正案。
1、baet3651988年4月12日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2)对土地不得出租的规定做了修改,规定土地的使用权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转让。
2、1993年3月29日八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1)在宪法序言中更加完整地表述党的基本路线,增加了“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坚持改革开放”等内容;
(2)在宪法序言中增加:“中国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将长期存在和发展”;
(3)将宪法第十五条关于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规定修改为:“国家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国家加强经济立法,完善宏观调控”;
(4)删去宪法第八条中的“农村人民公社”,增加规定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内容;
3、1999年3月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3)增加规定:“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
(4)增加规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实行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相应地删去“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的提法;
(5)增加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相应地删去个体经济、私营经济“是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的提法;
(6)将宪法中“反革命的活动”的表述,修改为“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活动”。
4、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7)扩大国家主席的职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进行国事活动”;
5、2018年3月11日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宪法修正案的主要内容:
(1)在宪法序言中确立科学发展观、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国家政治和社会生活中的指导地位;
1、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具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长期性。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线、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
——-2014年9月5日,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六十周年大会上的讲线、我国宪法实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具有显著优势、坚实基础、强大生命力。宪法是国家根本法,是国家各种制度和法律法规的总依据。
1、宪法与国家前途、人民命运息息相关。维护宪法权威,就是维护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权威。捍卫宪法尊严,就是捍卫党和人民共同意志的尊严。保证宪法实施,就是保证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线、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是宪法的核心内容,宪法是每个公民享有权利、履行义务的根本保证。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线、宪法的根基在于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宪法的伟力在于人民出自线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
1、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我们要坚持不懈抓好宪法实施工作,把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2012年12月4日,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线、法治权威能不能树立起来,首先要看宪法有没有权威。必须把宣传和树立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切实在宪法实施和监督上下功夫。
——2014年10月20日,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上作的关于《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
3、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领导人民实施宪法法律,党自身要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
1、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依法办事,带头遵守法律,始终对宪法法律怀有敬畏之心,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不要去行使依法不该由自己行使的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2014年1月7日,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的讲线、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绝不允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逐利违法、徇私枉法。
3、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1、坚持依法治国首先要坚持依宪治国,坚持依法执政首先要坚持依宪执政,坚持宪法确定的中国领导地位不动摇,坚持宪法确定的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不动摇。加强宪法实施和监督,健全保证宪法全面实施的制度体系,更好发挥宪法在治国理政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宪法权威。
2、全面准确、坚定不移贯彻“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坚持依法治港治澳,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定的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