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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0 03:01:52
baet365中国网新闻8月1日电(记者 胡永平)2013年,于英生故意杀人申诉案;2015年,海南陈满故意杀人、放火申诉案;2015年,新疆谭新善故意杀人申诉案;2016年,故意杀人、案……
这一个个在中国引起巨大影响的冤错案背后,都闪现着一个检察官的身影,他就是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申诉检察厅申诉案件查办二处的处长杜亚起。
皮肤略显黝黑、身形偏瘦的杜检察官给人的第一印象,是那种干练自信、谦谦君子的形象。
他讲起话来思维缜密、条理清晰,同时也不乏东北人的幽默。对于自己为什么能保持这么苗条的身材,他引以为豪的理由是吃啥都不胖。“这让那些喝水都长肉的胖子听着确实有点痛。”
杜亚起表示,掐指算来,自己已在检察院工作24年。这些年,他一直从事刑事申诉案件的办理工作,从2003年开始专门负责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申诉案件的办理和对下指导工作。
24年里,经他手处理的案件不计其数,而他对每一个案件都始终如一的默默坚守、执着于从蛛丝马迹中追寻正义。
“一个人真正是否构成犯罪,当你要去剥夺一个人的自由、剥夺他的生命的时候,我们需要怀着敬畏之心去办理每一起案子。”杜亚起这样看待自己的工作。
案是杜亚起被拉入公众视野的直接原因。杜亚起回忆,接手聂案后,很多人都认为这可能是中国刑事申诉第一案,因为这个案子时间跨度太长了,情况非常复杂,各方的意见和分歧也比较多。
“经过大家的努力,这个案子最后总算有了一个公正的结果,自己作为经手该案的检察官来说,当然是很荣幸的。但是从另一方面讲,一个裁判做出之后存在错误,历经了那么多年才得到纠正,实际上作为每一个司法从业者来说,都是需要去反思的,我们能不能早点去发现这些错误,及早去纠正它?!”他觉得这是在今后的工作中需要去不断加强和改进的地方。
谈到办理这些重大案件会否有压力时,杜亚起坦诚地说,这些案子毕竟经过了很多诉讼程序,也经过了很多相关的人的处理,这些人对这些案件的认识和看法甚至最终都是经过生效裁判文书确认的。
“那么对于办理申诉案件的检察官来说,从中重新发现一些问题、提出各种质疑,就与以前思想的交锋和碰撞在所难免。你提出的问题,你认为查证属实的东西是否是真实的,你怎么保证你的最后的结论是正确的,这方面的压力还是很大的。”
尽管有压力,但杜亚起面对每一起案件都不敢有任何懈怠,因为他知道,每一个冤假错案都关系着一个或者更多人的自由和生命。杜亚起说,自由和生命对于一个人来说是顶天的大事,我们必须怀有敬畏之心,谨慎地去办理每一起案子。
在杜亚起看来,办理这些陈年旧案最难的地方不是什么压力,而是还原事实真相。从已办理的案件来看,这些案件大都不是典型意义上的法律适用问题,而是事实认定问题。“而事实认定靠的是证据。”实际上,这些案件出问题也多是出在证据上面。杜亚起说,对于证据的审查和调查核实,离案发时间越近,获取真实情况的概率就越高。“像等案都是时隔十几年甚至二十几年,如今再去调查复核证据,baet365还原事实真相太难了。”
“从近几年所纠正的案子来看,已经不是真凶出现、亡者归来的套路了。”杜亚起说,现在跟过去相比,baet365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上的理念区别太大。“以前,你想以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纠正一个案子是很难的,除非你拿出证据证明这人是无罪的,人们才能接受原来做出的有罪判决是错的。那个时候,往往只有‘真凶出现,亡者归来’,才能使案子得到纠正。当然也有被纠正,但这个是非常的少。”
杜亚起说,他最早接手并以证据不足、事实不清为由改判无罪的案子,便是2003年最高检督办的大学生孙万刚杀害女友的案子。但现在,办理刑事申诉案件,只要原审认定的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达不到认定有罪的定罪标准,“这些案子最后都能得到依法纠正。”杜亚起说,随着司法改革的深入推进,baet365“疑罪从无”的司法理念已经根植于每一个司法从业者的心里。
“因为从事这项工作时间比较长,在实践中你就会发现很多的问题。无论是工作机制上,还是监督手段上都发现各种问题,而要想使这份工作做好,你就需要不断去改进这些。”
杜亚起说,2003年他开始介入不服法院裁决刑事申诉这一类案子时,当时的办案程序是申诉部门受理申诉之后,通过复查认为原审裁判错误,要移交给公诉部门,由公诉部门审查后认为符合抗诉条件的,才报检察长或检委会讨论决定,申诉部门是不能单独提出来的。
而实际上公诉部门和申诉部门,职能并不同,看问题角度也不一样,所以对案子的评判也会有一些差异。在当时,造成很多案件无法通过抗诉的方式去解决。当时他就想,为什么不能通过采用检察建议的方式,与同级法院自行启动再审程序相衔接呢?于是,他及时向领导提出建议,将再审检察建议在办案工作中加以实践运用,由法院自己启动再审程序,然后实现案件的再审。
在2003年,最高检指导云南省检察院就云南孙万刚杀人案发出首例刑事再审检察建议。最后法院同意决定再审,并改判无罪。
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如今已经被广泛应用,并且发挥了很重要的作用。近几年很多案件都是通过刑事再审检察建议启动再审的,最著名的就是于英生案,该案就是最高检向最高法发出的第一份刑事申诉再审检察建议。
杜亚起还积极推动刑事申诉办案程序变革。他说,经过几年办案之后,大家始终觉得检察机关要强化检察监督,办案工作不能分部门去行使,尤其是申诉案件应该由一个部门从头至尾“一条龙”办到底,才会有效调动相关部门的办案积极性。同时,这也能防止不同部门分段办理案件导致诉讼周期延长、重复劳动等一些弊端。另一方面,通过一定的方式已经参与过案件工作的原办案部门,再让其介入申诉环节,难免会先入为主。
在2012年,最高检对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审诉案件办案程序进行调整,并且被最高检的相关规定采纳。
从此,对于申诉部门办理的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案件,只要申诉部门认为原审确有错误,符合抗诉条件的,就可以直接报请检察长或检委会讨论决定。因此,大家也可能明显感觉到,从2013年以来,最高检对不服法院生效刑事裁判的申诉案件的监督在不断地加强。
杜亚起说,作为一个司法从业人员,如果缺乏严谨务实的工作作风,想在一些冤假错案中发现问题是很难的。很多案件粗线条去看,都能看出来供证一致,但是在一些细节上往往就出现了问题。
谈到“独立”,他说,这些申诉案件是别人已经处理过的,并形成了意见,甚至检察机关内部不同的业务部门都是参与过。
“因此,办案时你的思想不能受这些印象和意见的干扰,必须用你独立的眼光去评判这个案子,得出你最终的独立意见。”杜亚起认为,如果办案人员老想着这个案子被公诉部门起诉过,他们意见是怎么样的,那么就很容易受到影响。
同时,杜亚起认为,作为一个法律人,首先要敬畏法律。“如果司法者、执法者都不遵守法律,都不按法律去办事,就会出现很大的问题。而且敬畏法律不是说在重点案子上遵守法律,而是在每一个案子上都应当遵守法律。不管案子涉及到是谁,要用同一个标准。”
“坚守”是杜亚起最看重的一个法律人的品质。他说,一个人活在世上,无论从事什么职业,坚守是最难的。比如说申诉工作,每天你都要看很多类似的案件,甚至你看完发现绝大部分都毫无问题,时间长了你也许会对自己的工作价值产生怀疑。日复一日、年复一年,长期坚持下来,你还能用当初设定的标准如一的去评判这些案件,毫不松懈,这一点是最难的。
杜亚起告诉中国网记者,申诉工作虽然有时会让人觉得枯燥,但20多年工作实践告诉自己,刑事申诉工作是很有意义的事业,因为它是维护法律尊严的有力屏障。他说,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这样的使命值得用一辈子去坚守。
日前,这位有着29年党龄的检察官被选为党的十九大代表。作为一位来自检察一线的党代表,杜亚起说,在自己眼里再多、再辉煌的成绩都已成为过去式。每天早上七点前,他还是一如既往地早早来到单位,然后拿起案件材料,开始一天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