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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et365知道合伙人法律行家采纳数:6625获赞数:43773毕业于科技大学管理学会计专业,学士学位。读过法律类各种书籍多本,对各种法律都有深入。
本院受理原告王明星诉你保证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因你替林雅明担保,原告要求你承担保证责任归还原告本金18万元及相应利息)、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数正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答辩和举证的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本院受理原告罗家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参加诉讼通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成员告知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院受理原告方元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潭民初字第2440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南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林富珍与被告你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迹毕扰、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院受理原告祁燕斌与被告你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及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黄石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院受理原告薛占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们归还借款人民姿旦币15万元并自2014年5月16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院受理原告林永跃诉你、林德荣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请求判令你们共同归还借款人民币27万元并自起诉之日起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息;并支付自2014年9月1日起至还清之日止的违约金(按月以本金27万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计算)。因无法采取其他方式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案件审理。并定期限届满后的次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忠门人民法庭第一审判庭公开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院受理原告林国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4)秀民初字第4339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莆田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黄俊贤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蕉民初字第70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支行诉被告杨成品、林玉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院受理原告吴贻平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霞民初字第213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阮勇诉你方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霞民初字第22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baet365
本院受理原告章元瑞诉黄炜、梁懿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5)邵民初字第621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和30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本会受理郭德富与您的民间借贷纠纷仲裁案,现向您公告送达《案件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仲裁员名册》、《仲裁申请书》及证据材料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选定仲裁员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30日内。选定仲裁员期限届满后第一个工作日将依法组成仲裁庭,您应于组庭后第一个工作日领取《仲裁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通知书》,逾期视为送达。2015年6月23日上午9:00在本会第三开庭室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经营范围:计算机软硬件开发、技术推广、信息咨询服务;承接网络工程;网页设计;承办展览展示、承办会议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婚礼策划;网上经营:土特产、工艺品、日用品、保健品。
根据2015年03月01日股东会决议,福建省建阳市顺安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拟减少注册资本,由1000万元人民币减少为100万元人民币,请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福建省德化县冠泰陶瓷有限公司,注册号:于2015年03月03日经股东会决议终止营业,拟注销。现已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清算组由苏珠珠、苏志谦组成。请有关债权人于见报之日起45日内到我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邵武市金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2015年3月3日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债权登记手续。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福建省南平宝骏生态农业有限公司2015年03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解散,现已成立清算组进入清算阶段,请有关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本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到本公司清算组申报债权及办理债权登记手续。
邵武市大埠岗以白竹制工艺品厂不慎遗失邵武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3年05月25日核发的营业执照正本壹份 (注册号:),现声明作废。
经2015年3月10日的股东会决议,本公司决定向登记机关申请撤销2015年2月3日作出的清算备案,本公司继续开展经营业务,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全体股东及公司承担。
本院受理原告陈祥铧与被告王立飞、江团兴、林石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民初字第39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立飞、江团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祥铧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191万元,并支付利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息,从2013年10月4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执行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8万元)];二、被告林石生对被告王立飞、江团兴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林石生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立飞、江团兴追偿;四、驳回原告陈祥铧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陈祥铧与被告王立飞、江团兴、郭顺全、福建启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长民初字第392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王立飞、江团兴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向原告陈祥铧偿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5.5万元,并支付利息[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基准利率四倍计息,从2013年7月19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执行时扣除已支付的利息10万元)];二、被告郭顺全、福建省启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对被告王立飞、江团兴的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郭顺全、福建省启泰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有权向被告王立飞、江团兴追偿;四、驳回原告陈祥铧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本院受理原告黄林彬与被告陈云秀、陈秀钦、陈燕靖婚约财产纠纷一案,现依法向被告陈燕靖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诉讼材料,原告要求法院依法判令三个被告返还原告礼金人民币293000元。现将原告上述诉讼请求公告向被告陈燕靖送达。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与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15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本院受理原告曹尚钗与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如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长乐市人民法院漳港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则依法缺席判决。
福建成隆化工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通建材物流有限公司、黄良声、卢秀华、黄明亮、肖冬英:
本院受理原告兴业银行(601166,股吧)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福建成隆化工有限公司、福建一建通建材物流有限公司、黄良声、卢秀华、黄明亮、肖冬英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5)沙民初字第695号案件的起诉状副本、证据材料、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baet365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期限内不提交证据视为放弃举证权利。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届时如不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审理和判决。
本院在审理原告吴香珠与你们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中, 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人员组成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2015)沙民初字第657-1号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尤溪县德辉纺织有限公司、尤溪县宝隆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尤溪县闽宏纺织有限公司、罗平、杨传玉、余成星: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沙县支行与被告尤溪县德辉纺织有限公司、尤溪县宝隆纺织有限责任公司、福建省尤溪县闽宏纺织有限公司、罗平、杨传玉、余成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 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4)沙民初字第212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三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陈喜敏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风险提示书、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向本院递交证据材料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00分在本院西天尾法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2014年10月9日,福州海关驻邮局办事处在对一件从福清寄往澳大利亚、编号为EA017434607CN的出境快件查验时,查获藏匿于气垫床内不明白色粉末状物质4786.2克。经福建省公安厅物证鉴定中心检验,该粉末状物质检出麻黄碱成份,当事人不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现予以公告,请有关当事人于 2015年4月7日之前到我关办理海关手续,逾期我关将对上述物品依法予以收缴。
联系电线时许,我支队洛阳边防所在泉州市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白沙口正大工业园旁一工地内查获一部“蒙M23591”中型油罐车,查扣柴油4.01吨,并在该工地内一空地上查获一地下油罐,查扣柴油25.59吨。共计查扣柴油29.6吨。
因上述查扣的柴油原主不明确,请以上财物原主在公告后六个月内到泉州市公安边防支队认领处理,若无人认领,将按无主财物处理,并按规定上缴国库。
本院受理原告林雄胆与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14)狮民初字第2663号民事判决。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福建省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本院受理原告陈雪林与你劳务合同纠纷一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间为2015年6月15日前,并定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10时00分在石狮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本院受理原告鄱阳县一元染料有限责任公司与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公司送达有关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间为2015年6月15日前,并定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11时30分在石狮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本院受理原告石狮市万得福漂染织造有限公司与你加工合同纠纷一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有关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间为2015年6月15日前,并定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11时00分在石狮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本院受理原告蔡鹭婴与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 因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有关诉讼材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baet365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间为公告期间届满后的十五日内,举证期间为2015年6月15日前,并定于2015年6月16日上午9时00分在石狮市人民法院第十审判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审理。
福建省鸿宇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和丰源工贸有限公司、杨廷钗、李若珍、巫文峰: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福建省鸿宇工贸科技有限公司、福建省和丰源工贸有限公司、杨廷钗、李若珍、巫文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5年3月5日作出[2015]榕仲裁字第053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裁决书》。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们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四层)
宁德市智信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天禾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张盛蕊、林奶场、陈树明:
本会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德南路支行与被申请人宁德市智信贸易有限公司、福建天禾明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张盛蕊、林奶场、陈树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仲裁案,经本会依法缺席审理,已于2015年3月5日作出[2015]榕仲裁字第055号《裁决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该案的《裁决书》。你们应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到本会领取《裁决书》,并请你们自动履行《裁决书》中的全部义务。《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本会地址:福州市杨桥东路142号杨桥大厦四层)
本院受理原告厦门精准纸品包装有限公司诉被告朝曦康泰(厦门)科技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与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4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八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霞浦县支行诉杨成品、林玉珍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本院受理原告赵玉爱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请求你们立即向原告偿还所欠借款3万元)、应诉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