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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2-12-27 06:00:19
baet365官方网站问:两年前,我出资10万元,与几个老乡合伙开办了一家服装厂,由于各种因素,导致企业不仅没有赚到一分钱,而且还出现了亏损前兆。今年3月,在老婆的强烈要求下,我在没有向其他几个合伙人打招呼的情况下,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另一个朋友闻先生,而且向闻先生要回了当初出的10万元的“股金”。结果当闻先生拿着与我签订的转让协议,去服装厂表示要享受相应权利时,竟然被另外几位股东拒绝,baet365于是找到我要求解除转让协议。请问我自己的股权都不能转让吗?
答:根据我国《经济法》及《合同法》相关规定,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合伙人向合伙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或者部分财产份额时,应当通知其他合伙人,并须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 同时,baet365合伙人依法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合伙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因此,你尽管转让的是自己的股权,但是在程序上存在问题,所以你与闻先生所签订的转让协议属于无效协议,服装厂其他股东有权拒绝闻先生的加入。 2、债主离奇“失踪” “提存公证”可解难
问:2012年3月,邻居刘某在购房时,由于资金有点紧张,于是向一个做生意的朋友借款3万元,当初签定的借款协议规定:期限1年,延期还宽要加收10%利息。今年2月,邻居准备按期向这位朋友还款时,却发现朋友已经将武汉的房子出卖,去北京做生意了。而且手机也无法联系上, 他后来通过其他途径才找到这位朋友下落。邻居十分焦急:“根据当初的协议,借款期满后,自己要支付高额利息,现在债主现在下落不明,我借的钱要还给谁?利息怎么算?”
答:依据《提存公证规则》规定,刘某可到公证机关办理提存公证,公证后,将借的本息划入公证处提存账户内,刘某就可不用继续支付借款利息了。一旦找到了这位朋友,刘某可将公证书和其他相关证明交给朋友,然后由朋友持相关证明,到公证处领取还款。
提存公证后,刘某将不用再支付逾期还款的利息,提存费用由向刘某借款的这位朋友支付。
问:三年前,小张欠我父亲一大笔钱。由于对方不识字,便请人了一张欠条交给我父亲,但是签字和手印都是对方的,请问这张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答:尽管借条是由他人,但是对方在欠条上按下了自己的手印,即表示对该欠条中所记载的内容予以认可。因此,该借条具备形式要件和实质要件,具有法律效力。因此,你的父亲可通过此借条要求对方还款,对方如若不肯归还,可以通过诉讼的形式,向欠款人追索借款。
问:我是某知名红酒广州办事处销售人员,从去年8月开始,我为广州一家大酒店送红酒,按当初签定的供货协议,酒店每月都应该结算一次,并支付所有货款。但后来酒店方却以各种理由一直不按约定的时间付款,截止上月,已经欠下了2万多元的货款,导致我们的资金都无法正常周转。请问如果我通过诉讼方式维权的话,在追讨货款的同时,还能向酒店追加赔偿吗?
答:你和酒店之间已经形成了合同关系,根据《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因此,你除了可要求酒店按约定给付货款外,baet365还可以要求对方赔偿逾期付款给你造成的其他损失。
问:我是一家照相机专卖店的营业员,上个月不小心把一部照相机的价格看错了,少收了买主600元。老板知道事情后,表示根据相关店规要我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后来我通过消费者留下的信息,找到了这位消费者,可他怎么也不承认。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应当将取得的不当利益返还受损失的人。买相机的客户对这600元属不当得利,应当返还。现在,如果你有确凿的证据证明对方确实少支付了600元,那么他就必须补上,否则,你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
问:我在武汉市洪山区一个楼盘订下了一套商品房,交了15000元订金后,才发现开发商隐瞒了两个重要信息。一是房子属于商务楼,另一个是房屋的使用年限只有39年。在和家人商量后,我们决定放弃购买,但到销售方时,售房小姐怎么也不退订金。请问现在我该怎么办?
答:根据我国《合同法》相关规定,开发商故意隐瞒与订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既然是因开发商隐瞒了重要情况而导致你放弃了购买行为,因此你不应承担任何责任,开发商有义务退还全部订金。